??       出售無形資產??:企業通過轉讓所有權或使用權獲取對價,需終止確認資產并確認處置損益;
  ??報廢無形資產??:因技術淘汰、法律禁止或無法產生經濟利益而終止確認,差額計入當期損益。
  ??核心差異??:
核心差異
處理類型 觸發原因 損益計算
出售 主動交易行為 售價 - 賬面價值 - 相關稅費
報廢 被動價值喪失 賬面價值 - 預計殘值(通常零)
  大白話解讀:為什么說“賣專利”和“扔廢紙”都要做賬?
  ??案例對比??:
  ??賣專利??:
  醫藥公司把抗癌藥專利賣給同行→收到5,000萬現金;
  財務操作:專利原值1億,已攤3,000萬→賣賺5,000萬-(1億-3,000萬)=1,000萬利潤。
  ??報廢技術??:
  燃油車企淘汰發動機技術→技術賬面價值2,000萬直接清零;
  財務操作:2,000萬全部計入損失,抵減當年利潤。
  就像處理舊手機:
  能賣錢(出售)→賺差價;
  徹底壞掉(報廢)→認虧止損。
  ??出售和報廢無形資產會計分錄
  借:銀行存款
        無形資產減值準備(若有)
        累計攤銷
       貸:無形資產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資產處置損益(或借方;倒擠)
  審計中的四大核查雷區
  ??雷區1:權屬文件缺失??
  某公司聲稱出售價值1億的軟件著作權,但無法提供轉讓登記證明→審計調減收入,補稅1,600萬。
  ??雷區2:公允價值操縱??
  關聯交易案例:
  母公司以5,000萬購買子公司專利(市場價僅2,000萬)→被認定利潤輸送,罰款300萬。
  ??雷區3:報廢證據不足??
  某企業以“技術過時”為由報廢資產1億,但仍在產品中使用→審計要求轉回并補提折舊。
  ??雷區4:稅務處理錯誤??
  跨境出售未代扣預提所得稅→被追繳稅款+滯納金合計80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