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廢無形資產??:因技術淘汰、法律禁止或無法產生經濟利益而終止確認,差額計入當期損益。
??核心差異??:
處理類型 | 觸發原因 | 損益計算 |
---|---|---|
出售 | 主動交易行為 | 售價 - 賬面價值 - 相關稅費 |
報廢 | 被動價值喪失 | 賬面價值 - 預計殘值(通常零) |
??案例對比??:
??賣專利??:
醫藥公司把抗癌藥專利賣給同行→收到5,000萬現金;
財務操作:專利原值1億,已攤3,000萬→賣賺5,000萬-(1億-3,000萬)=1,000萬利潤。
??報廢技術??:
燃油車企淘汰發動機技術→技術賬面價值2,000萬直接清零;
財務操作:2,000萬全部計入損失,抵減當年利潤。
就像處理舊手機:
能賣錢(出售)→賺差價;
徹底壞掉(報廢)→認虧止損。
??出售和報廢無形資產會計分錄
借:銀行存款
無形資產減值準備(若有)
累計攤銷
貸:無形資產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資產處置損益(或借方;倒擠)
??雷區1:權屬文件缺失??
某公司聲稱出售價值1億的軟件著作權,但無法提供轉讓登記證明→審計調減收入,補稅1,600萬。
??雷區2:公允價值操縱??
關聯交易案例:
母公司以5,000萬購買子公司專利(市場價僅2,000萬)→被認定利潤輸送,罰款300萬。
??雷區3:報廢證據不足??
某企業以“技術過時”為由報廢資產1億,但仍在產品中使用→審計要求轉回并補提折舊。
??雷區4:稅務處理錯誤??
跨境出售未代扣預提所得稅→被追繳稅款+滯納金合計80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