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定期核算:按月計算成本,與會計報告期一致;
?費用分配:若存在在產品,需將總費用在完工品與在產品間分配。
大白話解讀
想象一家每天生產10萬瓶礦泉水的工廠:
?單一品種場景:所有生產線只生產礦泉水。水、瓶蓋、標簽等材料費,工人的工資,車間電費都直接計入“礦泉水”成本,月末總成本除以產量即得每瓶成本。
?多品種場景:若該工廠同時生產礦泉水和蘇打水,需分別統計兩種產品的材料用量、工人工時,再將電費等共同支出按比例分攤(如按生產工時占比分配)。
這種方法就像食堂按菜品核算成本——土豆燉牛肉和番茄炒蛋分開計算,但燃氣費、廚師工資等公共成本需按菜品用量分攤。
與傳統方法的本質差異
與其他成本計算法對比更易理解:
?方法 | ?適用場景 | ?核心差異 |
---|---|---|
品種法 | 大批量、流程穩定(如煉鋼) | 按品種整體歸集,不區分生產階段
3
|
分批法 | 定制化、小批量(如造船) | 按訂單批次核算成本 |
分步法 | 多步驟復雜生產(如汽車制造) | 分階段計算半成品成本 |
場景:某面包廠月產5萬個紅豆面包和3萬個肉松面包,電力、車間折舊等費用需分攤。
?數據歸集
?直接材料:紅豆面包用面粉2000公斤(單價4元/公斤),肉松面包用面粉1500公斤;
?直接人工:紅豆面包生產線工人工資2萬元,肉松面包1.5萬元;
?制造費用:本月電費1.2萬元、設備折舊8000元。
?費用分攤
?分攤標準:按生產工時(紅豆面包600小時,肉松面包400小時);
?計算分配率:(12,000+8,000)÷(600+400)=20元/小時;
?分攤結果:
紅豆面包:600×20=12,000元
肉松面包:400×20=8,000元
?成本匯總
?成本項目 | 紅豆面包(元) | 肉松面包(元) |
---|---|---|
直接材料 | 8,000 | 6,000 |
直接人工 | 20,000 | 15,000 |
制造費用 | 12,000 | 8,000 |
?總成本 | ?40,000 | ?29,000 |
單位成本 | 0.8元/個 | 0.97元/個 |
優勢:
?操作簡單:適合標準化生產,無需跟蹤復雜工序(如瓶裝水灌裝線);
?數據直觀:快速得出單品盈利情況,輔助定價決策。
局限:
?誤差風險:多品種分攤依賴主觀標準(如按產量分攤可能低估高工藝產品真實成本);
?靈活性差:難以應對定制化生產需求(如臨時增加新品需重建核算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