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更新時間:2025-02-24
- 責編:Jackie.li
具備國家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含高中、中專、職高、技校)
以上學歷。
根據原人事部辦公廳《關于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安排和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4〕45號)文件精神,應屆畢業生參加本年度經濟專業初級資格考試,在報名時尚未獲得學歷證書的,須持能夠證明其在考試年度可畢業的有效證件(如學生證等)和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證明,按照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報名參加考試。
Senior Economist title application guide
Intermediate Accounting Titles application guideGO
ACCA application guide
MPACC application guideGO
Junior Management Accountant application guide
Intermediate Management Accountant application guideGO
CMA application guide
CFA application guideGO
Tax Agents title application guide
Fund Qualification Examination application guideGO
CPA application guide
USCPA application guideGO
FRM application guide
具備國家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含高中、中專、職高、技校)
以上學歷。
根據原人事部辦公廳《關于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安排和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4〕45號)文件精神,應屆畢業生參加本年度經濟專業初級資格考試,在報名時尚未獲得學歷證書的,須持能夠證明其在考試年度可畢業的有效證件(如學生證等)和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證明,按照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報名參加考試。
1.高中(含高中、中專、職高、技校)畢業并取得初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從事相關專業工作滿10年;
2.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從事相關專業工作滿6年;
3.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從事相關專業工作滿4年;
4.具備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相關專業工作滿2年;
5.具備碩士學位,從事相關專業工作滿1年;
6.具備博士學位。
按照規定,專業工作年限截止日期為報考當年的12月31日。
根據原人事部《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和原人事部、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關于向臺灣居民開放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7〕78號)有關規定,凡符合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相應規定的香港、澳門、臺灣居民,按照規定的程序和要求,可報名參加考試。
1.“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如何定義?
相關專業工作大致可以分為這兩類,滿足其一即可:
(1)所從事的是經濟類相關的工作,即在單位從事的工作性質與經濟相關,如財務、會計、審計、助理經濟師等等相關崗位。
(2)所從事的具體行業與中級經濟師考試設置的10個專業之一有一定的關聯性。如金融、農業、運輸、建筑、人力等等。
但部分專業相對比較寬泛,界定并不嚴格,如工商管理、商業、金融,所以只要公司、單位與經濟方向有關且符合都可以報考。
2.“相關專業工作滿X年”如何計算?
首先,經濟師相關工作年限的計算截止日期為報考當年的12月31日。
其次,針對不同類型的學歷,對工作年限的具體計算方法也是不同的,主要分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兩種情況:
(1)全日制學歷
未畢業期間經歷(如實習期)不計入工作年限,工作年限只能從畢業后或工作后開始計算。
(2)非全日制學歷
取得非全日制學歷(如自考、成考、函授等)前后的工作年限可以累積計算,工作年限可從開始上崗工作時算起。
3.什么是“屬地原則”?
經濟師考試采取的是屬地化管理,就是說你只能在你的工作地或者戶籍地報名,在其他地方報名都是過不了審核的。
7月中下旬左右
7月23日-8月13日
考試前一周
初中級:11月1-2日
12月初
1-2月份